(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8日電)韓國疑似MERS病例搭機出境,患者隱瞞,醫師延遲通報。若發生在台灣,疾管署說,依傳染病防治法,患者可限制出境,醫師也有責任。 目前南韓衛生單位已掌握該疑似個案的接觸者10人(家人及醫護人員)、同職場180人,及同班機旅客160名單,並持續追蹤接觸者。疾管署正了解該疑似個案同班機旅客及當地接觸者中,如有台籍人士,將主動聯繫並予以追蹤關懷。 在南韓,與第一例患者住在同病房的76歲感染者在住院期間,46歲女兒及44歲兒子有探視及照顧,姐姐已經是確定病例,但是兒子還只是「疑似」病例,但是確隱匿疫情,並出境。 疾病管制署疫情中心主任劉定萍說,造成事件戲劇性發展,有4個原因。 首先,韓國政府調查時,父女隱匿兒子也曾赴醫院探視。第二,兒子發燒第一次在診所就醫時,並無告知醫療人員有接觸史。第三,兒子第二次到醫院就醫時,和醫師吐實有接觸史,但是也說明將去中國出差,醫師勸告患者勿往,應就醫。第四,該醫師25日診療患者,卻遲至27日才通報衛生單位,但患者26日已出境。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說,這個疑似患者26日搭韓亞航OZ723從仁川出境到香港,再搭大巴士到廣東省深圳入境,到惠州出差,直到中國大陸衛生單位將疑似患者帶到指定醫院隔離治療。 為防止類似事件,周志浩表示,若事情發生在台灣,此患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,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,應詢問其病史、就醫紀錄、接觸史、旅遊史及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;病人或其家屬,應據實陳述。另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,罰新台幣1萬到15萬元。 醫師延遲通報,周志浩說,MERS屬第五類法定傳染病,應在24小時內通報完成,若延遲通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,可罰9萬到45萬元。 隔離期出境,周志浩說,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,可以對患者及接觸者限制出境。 疾管署表示,一旦南韓出現社區感染事件,將立即提升該國旅遊疫情警示。目前南韓病例仍侷限在親密接觸者間及醫院,尚未有社區傳染情形,因不排除還有個案發生,疾管署將持續加強疫情監測、邊境檢疫等防治措施。1040528
- May 30 Sat 2015 04:02
以韓為鑑 隱瞞疫情延遲通報有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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